大脑功能与心理活动关系的学说。它是由神经解剖学家F.J.加尔和他的学生J.G.施普尔茨海姆于19世纪初提出的。认为大脑皮层分成许多独立的功能区域,分司各种心理能力。他们在六卷本的《神经系统解剖学和生理学》中提出:①脑是唯一的心理器官;②人的基本性格和各种智力特点是先天决定的;③在脑中一定存在着发展程度不同的皮层区域,这些区域负责不同的能力,即所谓有不同的功能就有不同的掌管结构。他们还认为头骨的外形和大脑皮层的轮廓一致,因此从头骨某一部位外形的特点即可断定该部皮层发展的情况,并从而判断个体在某一方面的能力如何。他们罗列了许多独立的心理能力,认为它们分别属于脑的不同部位的功能并称这些部位为相应的器官。它在当时颇能引起一般人的兴趣,但却遭到严肃的科学家的强烈反对。其中最著名的反对者是M.-J.-P.弗卢朗。弗卢朗认为加尔和施普尔茨海姆的研究在方法学上不严格,因而其学说没有可靠的事实根据。在大约50年之后,由于临床观察和动物实验材料的积累,皮层功能定位的观念又得到了复活。
现在神经解剖学家、神经生理学家和神经病理学家普遍承认上述的皮层功能定位。加尔试图把他所想象的许多独立的心理能力分别安排在大脑半球的不同部位,这些部位似乎都是互不相关地掌握着这些不同的心理能力。今天人们所肯定的只有中央前回、中央后回、颞横回、枕极和内侧的矩状裂周围的皮层等与它们所控制和承受的周缘器官有严格的对应关系。至于占皮层最大部分的联合区和边缘系统,它们大多接受多种渠道传入的信息,所以只能承认它们对不同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如感知觉的加工、学习记忆和情绪情感等)有不同的作用,但不能认为这些心理过程都是彼此互不相关地独立进行的,更不能相信这些过程会分别在确定的有限部位中进行。甚至大脑皮层的两个半球在功能上虽然有所分工,但在正常人,它们的工作也是统一的。